关于不再出具有关“工作”事由的《邀请确认函》的通知
责任编辑: 发布时间:2017-03-21 阅读次数:显示稿件总访问量
根据相关政策规定,获准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,应凭许可证书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,到中国驻外使、领馆、处申请Z字签证。即日起,我办不再出具有关“工作”事由的《邀请确认函》。
????相关规定可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: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〉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2号)
????相关规定可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: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〉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2号)
办理工作许可,请咨询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电话:8315170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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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国来华管理处
2017.3.21